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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程序:
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場所遷址
申請-受理-審查(含現場核查)-審批-發證。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三、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
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數量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許可。許可方式為直接申請。
五、申請材料:(一)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其中《三、產品信息表》參照國家食藥監總局2016年第23號公告《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填寫,見附件);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4、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5、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許可,還應當提交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相關注冊和備案文件。
其中,新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書(含電子版);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和生產加工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
4、食品添加劑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及布局圖;
5、食品添加劑安全自查、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等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的規章制度;
6、生產企業自檢或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的試制食品添加劑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全項目檢驗合格報告;
7、申請復配添加劑的,還須提供《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 26687-2011)規定的材料:
(1)產品配方以及配方符合性計算材料(含電子版);
(2)產品中有害物質、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控制要求,包括有害物質、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品種以及限量要求。采用加權計算的需提供計算方法和計算結果;
(3)參與復配的各組分在生產過程中不發生化學反應,不產生新的化合物的自我聲明材料。
新申請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保健食品注冊批準證明文件或備案證明
4、產品配方和生產工藝說明等技術材料
5、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
6、保健食品企業標準
7、備案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說明材料
8、生產場所和周圍環境平面圖、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和生產設備布局平面圖
9、生產工藝流程圖
10、生產設施設備清單
11、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目錄
六、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3年。